太白宿集咨询合作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
发布日期:2026-03-16  浏览量:469


项目名称

太白宿集咨询合作服务项目

项目编号

DTZFZC-2026-014

最高限价

6800000.00元

招标人

名称

当涂县姑溪文化旅游发展(集团)有限公司

招标代理机构

名称

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
 

地址

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白纻山路399号

 

联系人及电话

江玲、江大丰0555-6797137

开标时间

20260316日09:00:00

第一中标候选人

名称

杭州宿集天造文旅有限公司

 

投标

6780000.00元

 

其他

合同签订后7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。

第二中标候选人

名称

佛山禾只木旅游科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 

投标

6770000.00元

 

其他

合同签订后7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。

第三中标候选人

名称

朴宿酒店管理(山东)有限公司

 

投标

6788000.00元

 

其他

合同签订后7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。

公示时间

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

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

1、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,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(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江玲,0555-6797137)。

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,应在工作时间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,双休日、节假日休息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。

2、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。

3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(一)异议应实名提出,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
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
3)被异议人名称;

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
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
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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